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加快组织申报广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入库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24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柳州市将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后备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入库,重点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具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成长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断壮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群体。
二、入库条件
广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五)企业具有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意愿。通过1-2年培育,基本能够达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
三、工作组织
(一)柳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申报、评审入库及报备工作。备案企业须填报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培育入库信息表(一式两份),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二)柳州市科技局全年受理备案材料,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备案。获得柳州市备案的企业将同时报科技厅备案。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柳州市科技局工高科 肖丹 2635703
工作邮箱:kjjg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