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桂科计字〔2015〕17号)
2015-1-28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各国家、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关于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02号),现决定对2015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中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课题进行补充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课题支持的研究与开发内容
(一)园区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建设1个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农业科技企业;
(二)建立特色产业500亩以上连片的高产高效高标准示范片,集成现代农业技术示范应用2—3项,农业技术培训100人次以上;
(三)科技特派员进驻园区企业、合作社创新创业课题;
(四)开展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物流与电子商务等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
二、请各市科技局做好本市2015年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课题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一)每个园区允许申报1个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名称:XX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由园区管委会或所在地科技局为牵头承担单位,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从“2015年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课题支持的研究与开发内容”中选择二项以上的内容进行申报。
(二)专项课题根据课题内容下设2-3个子课题,子课题名称根据子课题内容自定,由园区的农业科技企业、合作社以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等为主要承担单位,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的子课题内容应包括在专项课题内容中。
(三)请对你们原2014年10月申报的2015年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课题重新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请重新申报,符合要求的请来文确认。既不重新申报,又不来文确认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专项课题及其子课题需重新申报的,请按《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14〕176号)中的申报须知的相关要求办理新课题申报手续(我厅不办理网上或纸质的退改手续),申报材料(纸质)受理的日期:2015年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受理期间受理点的联系电话:0771-5595373。
三、2015年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示范课题管理方式
获得自治区立项资助的课题(专项课题及其子课题),计划采取牵头承担单位负责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即由专项课题的承担单位与科技厅签订项目总合同,由专项课题的承担单位与子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资助经费分年度拨付。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思源 0771—261875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1月27日
南宁智阳科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10-2019 桂ICP备14003046号
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 新城国际1808室 邮编530022
QQ:99666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