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列入国家有关专项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创新发展项目计划的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定长切丝在卷烟生产过程中的研究与应用”等120个项目已经完成实施,计划于2015年上半年安排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的时间
根据各市上报的验收计划,我委对申请验收的项目统一安排了验收时间(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的要求
(一)企业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二)获得资金补助的项目,须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资金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填写《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项目填写《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项目验收报告》(附件4);技术创新项目填写《技术创新项目验收报告》(附件5);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填写《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报告》(附件6);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填写《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7)。
三、验收程序
(一)企业准备好验收材料后,向所在市工信委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列入验收计划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择时安排验收。
(二)企业将拟请专家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审核。
(三)验收会前,至少3名专家应到生产现场查看,核实。
从2015年起,在南宁市、柳州市开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受委托第三方共同主持项目验收试点工作。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督促企业按要求提前准备好验收材料,并于验收会前15天将全套材料及验收专家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审核,未按时报送验收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项目将延期安排验收。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 0771-8095279
附件:1.2015年上半年验收项目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2.项目验收申请表
3.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验收报告
4.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5.技术创新项目验收报告
6.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报告
7.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2015年4月16日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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