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第一批柳州市专利资助与奖励的通知
柳知通〔2015〕3号
各县区科技局、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精神,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现依据“柳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办法”,组织开展2015年第一批柳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1日--2015年4月30日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
2015年1月1日—2015年4月3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
二、申报时间:
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三、申请专利资助与奖励时,要求填写柳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相关表格一式一份,提交办法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一)《柳州市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或《柳州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代办处开具的缴费发票(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发票原件;申请人为单位且发票原件已报销入帐的,须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代办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四)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申请专利代理费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须加送营业地址在本市的专利代理机构开具的专利代理费发票或收据。
(六)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在获得《专利证书》后提供该证书及其复印件、专利权人和专利发明人情况的有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
(七)多个专利权人的须提供授权书。
(八)非本人或企业委派工作人员前来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四、同一专利申请不重复资助。
五、受理方式:
专利权人可委托代理机构代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直接面交柳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 址: 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二楼专利资助及奖励管理工作受理处。
联系人: 苏凤规 联系电话:0772-2615675
附件:1.柳州市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
2.柳州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3.委托书模板
4.授权书模板1
5.授权书模板2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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