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财政局,各企业:
为提升南宁市信息产业规模层次和发展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南宁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发〔2014〕22号)和《南宁市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和产业化
(二)大数据研究和应用
(三)可穿戴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四)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及服务
(五)基于ICT的动漫游戏、数字互动娱乐、移动支付、智慧旅游等信息服务关键支撑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六)面向装备制造业、糖业等重点产业的工业软件
(七)信息安全软件及服务
二、支持重点
(一)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
重点支持保障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信息服务项目,包括工业管理软件、设计软件、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开发;工业生产控制、测试、传感、数据采集、安全相关装置和软件开发;具有广西、东盟特色的行业解决方案、技术和产品研发及服务等。
(二)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传感器网络和节点等感知技术,物联网应用中间件、嵌入式系统、海量数据存储与处理等应用技术,物联网信息安全、标识编码、频谱等共性技术的研发,以及上述产品的中试和产业化。涉及物联网建设的系统总体架构、接口、协同信息处理等基础和共性技术标准的研究及物联网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云计算、移动互联网
重点支持网络编程模型、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虚拟化技术、海量数据处理技术和大规模集群管理技术等云计算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基于智能终端的移动支付、位置服务、动漫开发及服务;基于北斗卫星及多模式兼容的移动导航信息系统的研发和应用。
(四)行业服务及信息技术应用
重点支持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电子商务信息、供应链、现代物流、交易、支付等服务的信息平台建设及行业应用系统项目,支持一批行业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与改造升级,支持重点行业两化融合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项目承担能力,在南宁市(含市属各县)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软件企业必须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依法纳税,按照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要求报送相关统计年报和月报表。
(三)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四)项目实施周期:重大项目要求在2年内,一般项目要求在1年以内。项目必须有固定资产投资并形成一定生产规模,项目实施对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并且实现合理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必须如实测算、分析、合理填报。经济、技术指标的实现情况列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六)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资金来源可靠并落实。在2015年6月底前,投入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能提供所投入证明材料。
(七)近年获得过自治区、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支持的企业,无特殊情况,必须完成原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继续申报。已获得各级财政补助的同一项目不可参加申报。企业如隐瞒项目补助获取情况重复申报项目的,将取消其申报各级财政资金资格。
四、材料要求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
(三)《2015年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计划表》(附件2);
(四)《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申请表》(附件3);
(五)项目申请报告书(附件4);
(六)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项目资金来源及已投入资金证明:包括自有资金证明,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承诺函,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证明材料(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复印件);
(八)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告;
(九)2013、2014年度国税、地税完税(免税)证明;
(十)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涉及项目准入的材料、企业相关许可证件、资质证件等)。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企业将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并在企业落款地方加盖公章。
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材料经所属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审核盖章后,将申请材料编辑为一个PDF文档,文档名称为“企业简称-项目名称”,格式为“XXX公司-XXX项目.PDF”。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可以登录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nnsgxw.gov.cn /)下载。
五、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信息产业项目,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1、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负责通知、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别报送所属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2份和财政局1份,所属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返还企业1份。
3、企业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的“工业经济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注册,通过审核后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注册有用户名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填报)。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180.141.91.5:8080,系统使用说明可在网站、系统首页上下载。
4、企业注册成功后,按如下程序操作填报:登录系统-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电子信息和软件科项目-填写项目信息-附加资料中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提交。上传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文档)和《2015年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计划表》(附件2,EXCEL格式文件)。
5、各县、城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联合行文,并汇总《2015年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计划表》(附件2)报送市工信委电软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不再报送项目纸质申报材料)。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凡资料不齐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和软件科
联 系 人:胡 强、乔 可
联系电话:5530480(传真)
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1118室
电子邮箱:nngxwinfo@126.com
附件:(以下附件以电子版发布)
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下载】
2、2015年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计划表【下载】
3、南宁市信息产业项目申请表【下载】
4、项目申请报告书提纲【下载】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智阳科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10-2019 桂ICP备14003046号
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 新城国际1808室 邮编530022
QQ:99666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