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高技〔2022〕46号
时间:2022-09-30 来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 年)》(桂发改高技〔2020〕1333 号)等文件精神,培育和完善南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储备库(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我办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聚焦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和全球化创业4个方向,依托基础好、创新强、有特色的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织建设第一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
(一)建设主体
主要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不同载体,支持多种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其中,园区类可选择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和全球化创业中的一个方向开展创建工作;企业承担主体聚焦融通创新方向开展创建工作;高校承担主体聚焦创业就业方向开展创建工作;科研院所承担主体聚焦精益创业方向开展创建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已建立1个以上双创公共平台;拥有双创孵化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上年度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数2项以上;设立或引入天使、风险、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上年度举办双创主题活动2场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教师或科研人员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类活动达10场以上,且开设双创培训课程。
2.企业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以上;研发项目数3个以上;当年被受理的知识产权及商标申请数2个以上,且有产学研合作及人才流动和培养机制。
(三)组织建设
1.请各城区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承担主体进行推荐和申报,拟组织建设的双创示范基地需按不同承担主体和重点方向提供书面材料(编写要求见附件1)。
2.参照国家、自治区组织模式,我办将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对选定的建设主体进行培育和认定。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前在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nnzcdx.com.cn/index/)在线申报,经各城区主管部门初审,我办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后,各城区主管部门于10月2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申请报告、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南宁市发展改革委1405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版发送至邮箱g55392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高技科卢凤艳,0771-5539213。
南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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