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4-19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1〕44号)的规定,决定开展第五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除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仅限于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
(二)已运行、并对外开放两年以上,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近年来承担过一定数量的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课题,并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的学术带头人;具有一支整体水平较高、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科研队伍;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不少于15人且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其中正高职称5人以上,副高职称10人以上,并有稳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四)具备与研究方向相适应的良好的科研用房、仪器设备及科研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科研用房相对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五)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给予人财物稳定支持,实验室的运行经费及建设配套经费纳入依托单位的年度预算,能保证实验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
(六)实验室建有学术委员会;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开放运行的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二、支持重点
(一)依托人才团队。吸引、凝聚高层次人才与团队,围绕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以及自治区八桂学者、广西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或团队搭建开放式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平台。
(二)培育新兴产业。顺应石墨烯材料、数字化增材制造、钙基非金属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围绕前沿、交叉、边缘学科发展,开展基础研究和前瞻性共性技术研究,为引领、催生战略性新兴产业奠定科技基础,抢占发展先机。
(三)关注社会民生。围绕海洋生态及灾害、农业环境和农产品安全、智能交通及智慧医疗等重大社会公益需求和重大科技问题,深入开展具有前瞻性、基础性的应用基础研究,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四)促进转型升级。符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急需,围绕海洋石油化工、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光电信息处理等相关行业凝练科学问题及创新链条的瓶颈问题,开展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及关键技术攻关,促进我区工业转型升级。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实验室培育基地的名称、凝练的研究方向不能与已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及培育基地重复。申报实验室培育基地应命名为“广西×××(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要规范、简练,力戒宽泛、分散。
(二)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优势科研资源、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三)为便于实验室管理,每个申报的实验室培育基地只有一个依托单位。
(四)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及培育基地的固定人员不得作为所申报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成员。
(五)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
(六)申报材料一式15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实验室情况一览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七)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5月6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通知附件须从广西科技厅网站(www.gxst.gov.cn)中“通知公告”栏查阅或下载。
四、申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请根据本通知要求,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填报申报材料,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邮寄)至自治区科技厅,并同时将全套材料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主题标明:第五批培育基地申报书+实验室名称)发送至“jcc@gxsti.net”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则奋、湛永松
电 话:0771-2631652,2618630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一号楼809室
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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