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3.2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38号)的要求,从2017年起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制,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常年接收科技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为方便项目申报单位和科技人员,科技厅于2017年3月9日至20日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项目申报(今后将逐步取消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和地点
日期:2017年3月9日至20日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联系电话0771-5595373,业务咨询电话见指南)。
二、工作安排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工作,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配合解决受理工作中的系统和技术问题。在集中受理期间,受科技厅委托的各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到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进行申报答疑、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和接收材料等工作。
为避免申报单位过于集中某一时段提交申报材料而影响受理,建议各有关申报单位按不同时段提交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将纸质的申报书与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及汇总表电子版一同报送受理点。
(一)3月9日-14日:区直各高校院所及其他中直区直单位。
3月9日-10日: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河池学院、钦州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百色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广西肿瘤防治研究所、广西区人民医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兽医研究所等。
3月13日-14日: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医学院、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特种矿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玉林师范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等。
3月15-16日: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广西科学院及其院属单位、广西农业科学院及其院属单位、广西化工研究院、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广西气象减灾研究所、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广西水产研究所、广西水牛研究所、广西畜牧研究所及其他中直区直单位。
(二)3月17-20日:各设区市所辖单位。
3月17日: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崇左市、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申报单位;
3月20日: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钦州市、玉林市、贵港市、百色市申报单位。
三、受理流程
(一)申报人填写《受理登记表》;
(二)受理工作人员指导申报人按《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排序整理好项目申报材料,接收并审查《项目申报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
(三)受理工作人员对项目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形式审查。如材料不合格,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请其补正;
(四)双方在《受理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工作人员扫描《受理通知书》,申报人领取《受理通知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如申报的项目涉及五大计划中不同计划类别,除了照常提交一份申报推荐汇总表外,还需提交各计划类项目分项汇总表各一份,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科技基地人才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请在报送受理点前将对应的项目申报书按各计划类别进行分类、排序、打包;
(二)申报指南要求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6年度财务报表,各申报单位至多只需提交5份纸质材料(复印件),即五大计划各计划类别只需1份。各项目负责人在网上申报时,根据项目的情况,自行向本单位申报管理员申请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扫描件),并按系统要求上传。
五、材料补正
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及时补正材料,于2017年3月22日下午16:30前将补正材料送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并附上形式审查单。
附件: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单项形式审查单(自然科学基金适用).doc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单项形式审查单(除自然科学基金外其他四类计划适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2日
南宁智阳科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10-2019 桂ICP备14003046号
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 新城国际1808室 邮编530022
QQ:996660771